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動105學年度中小學資訊素養與倫理實施計畫

一、為鼓勵本市教師有效運用教材於各領域教學活動中,於致力提高學生使用資訊能力之同時,亦兼顧教導學生認識資訊相關法律,建立學生正確行為準則與倫理範疇,落實本市「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發展,105學年度將持續辦理中小學資訊素養與倫理實施計畫。

二、每學期各校教師「授課率」應達10%(含)以上,並於上、下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
(一)檢具「資訊素養與倫理」授課彙總表(附表1)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備查。
(二)授課單元表(附表2)、授課教材意見表及相關資料(附表3)請留存學校教務處備查3年。

註*:授課率計算公式:授課率(%)=授課教師人數÷全校總教師人數(取整數,小數點後四捨五入)

三、教育局同意各校逕依權責辦理敘獎,本計畫獎勵方式分為教師及行政人員獎勵兩類:
(一)教師獎勵:授課3單元(含)以上嘉獎1次、授課5單元(含)以上嘉獎2次。
(二)行政人員獎勵:授課率達20%(含)以上,嘉獎1次2人;達30%(含)以上,嘉獎2次1人及嘉獎1次2人。

註*:授課單元係依照本局編製「資訊素養與倫理」教材之每一單元課程為計算單位。
範例: 
※ 甲國小王教師分別於101班、102班、103班教授第一單元「偽基解密-網站識讀」,則授課單元總計為1單元。
※ 甲國小李教師分別於201班、202班、203班教授第一單元「偽基解密-網站識讀」,於201班、202班另一堂課再教授第二單元「電郵大放送-網路禮儀」,則授課單元總計為2單元。

相關參加辦法及表件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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