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1學期家庭親職教育專業諮詢服務

公告類別:

一、服務對象:就讀本市公立國中小,經縣市鑑輔會鑑定為特教學生之學校特教老師、家長或相關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特教生家長有關教育安置、親師合作、生涯規劃、家庭衛教、健康宣導及學校特教老師有關身心障礙學生親職教育與親師溝通之諮詢服務(見附件)。

三、服務地點:臺北市東區特教資源中心小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芳和國中校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