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流感疫苗接種

公告類別: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9月30日北市衛疾字第11131712343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校園群體免疫力,請貴校加強宣導教職員工配合於校園流感疫苗集中設站接種場次完成接種,如因故無法參加,請依以下時段自行至指定地點完成接種:

(一)公費流感疫苗對象:

1、對象:

(1)50 歲以上之教職員工(以「接種年」減「出生年」 計算) 。

(2)具有潛在疾病如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3)孕婦及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4)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

2、接種流感疫苗管道:

(1)於校內併同學生一起接種。

(2)具有潛在疾病者、孕婦及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及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於111年10月1日起,自行攜帶健保卡至流感疫苗合約院所進行接種,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公假半日,惟課務自理。

(3)50歲至64歲教職員工於111年11月1日起,自行攜帶健保卡至流感疫苗合約院所進行接種,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公假半日,惟課務自理。

(二)非公費(教育局自購)流感疫苗對象:

1、對象:貴校編制內50歲以下教職員工及實習老師,惟可接種人數不可超過貴校填報二代報局表單(表單編號:20220216012)之數量。

2、接種流感疫苗管道:

(1)於校內併同學生一起接種。

(2)未於校內完成流感疫苗接種之教師,本局後另案發放「臺北市自行補助未符合公費對象補接種通知單」,提供非公費流感疫苗對象教師自111年12月1日起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教職員工證)、健保卡及經蓋有學校健康中心戳章之「臺北市自行補助未符合公 費對象補接種通知單」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十二區院外門診部接種,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公假半日,惟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