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轉知教育部「115-116年AI Di+實驗方案」及徵件說明會
一、依教育部114年11月25日臺教資(三)字第1142703485A號 及114年12月2日臺教資(三)字第1142703780A號函辦理。
二、旨案計畫實施對象以113至114學年度偏遠地區3至9年級國 民中小學學生為優先對象,另以國中、小學在學經濟弱勢 且經評估具備計畫需求之學生次之,若前述申請件數超過 預算容納範圍,將依據114年數位學伴暨雙語學伴計畫執行 參與情形審定資格。
三、計畫方式原則採一對四線上學習,並以學童在校期間放學 後為原則,每年度共計20週(上、下學期各10週),每週2 次,每次2堂課,每堂課以45分鐘,每次共計90分鐘(同一 天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最遲應於晚上8時30分結束(實 際上課時間需與教育部核定媒合之大學討論確認)。
四、申請人數須等於或小於電腦或平板載具臺數(優先使用平
板載具,電腦為輔,需包含帶班老師使用電腦及備用電 腦,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不可分梯次或拆班上 課),若申請人數大於電腦或平板載具臺數,則由本局於 初審時調整申請人數。申請單位須為實際執行計畫之單 位,鼓勵結合學習扶助、課後照顧服務班學童參與計畫, 請貴校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 人數少於申請人數,詳細資訊請詳如附件。
五、旨揭計畫說明會訂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2時30 分以線上會議形式,會議室連結詳如議程,請擬申請本計 畫之學校派員出席與會,並請貴校核予公差假出席會議。
六、請與會人員於1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至報名連 結完成報名事宜(https://forms.gle /rWTfgdJSVahGWTtm7)。
七、計畫執行期程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倘貴 校有需求申請旨揭計畫,請於計畫網址填報 (https://etutor.moe.gov.tw)送出,並請貴校於114年 12月17日(星期三)前函報本局相關資料,本局將審核合 理性後函報教育部進行複審。
八、檢附實施計畫及議程各1份, 本活動未盡事宜,請逕洽AI Di+實驗方案營運中心金信宇助理,聯絡電話:(03)890 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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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76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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