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115學年度第2學期課外社團開班申請注意事項

{{ $t('FEZ002') }} 學務處|

  1. 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及本校115學年度行事規劃辦理。

  2. 申請資料:資料繳交排序如下,並於本校網站公告申請檢附資料及電子表件。

  3. 教師教練個人簡歷表

  4. 師資證明資料

  5. 課外社團申請表

  6. 課程規劃表

  7. 審查說明

    社團指導教師填妥各項資料後送件。本校課後社團審查依據:上課地點、教室量能、課程進度,教師上課情形等綜合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核結果另以電子信件或電話通知。

  8. 簡章說明:審核通過之社團由學校統一印製招生簡章,不代為發放個別相關文宣。

  9. 招生事宜:寒假前發下招生簡章,開始辦理招生報名作業。

  10. 開班與否

(一)   招生人數未達支付基本鐘點之人數,不予開班且不另行通知。

(二)   於社團委員會決議開班之課程。

(三)   如相同性質之社團開班與否將由學校進行課程分配。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20日(五)16:00截止。

  1. 其他注意事項

  2. 授課鐘點費:指導教師以實際授課老師為準,須檢附身分證影本,鐘點費於課程結束後入帳。

  3. 申請本校課後社團,需為專長教師(附上專長證明文件),各項專長證明、教練證、相關領域畢業證書請用影印本送件,申請社團之各項資料恕不退還。

  4. 活動過程要有學習、練習、發表三階段,使學生能學得真實技藝。

  5. 各社團教師如有違反教師法第14條第1項所列各款及個人不當行為或其他違法事項擬影響授課等情事者請勿提出申請。日後任教亦不得有違反上開情事。

  6. 填寫完畢後,請將報名資料傳至信箱:yuga1103@cjps.tp.edu.tw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10-12|

{{ $t('FEZ005') }}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