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臺北市中小學資訊素養與倫理推動計畫

壹、緣起
為培養學生網路使用態度、資訊辨別及批判思考能力,並能運用資訊科技於學習與生活,建立健康、合理與合法的資訊科技使用態度與習慣,並鼓勵教師於各類教學活動中,融入資訊素養教育,落實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特訂定本計畫。
貳、實施學校
本局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
參、實施方式
一、學校須將資訊素養教育融入親職教育及學生生活輔導教育,向家長進行資訊素養與倫理宣導,並篩選網路成癮學生進行相關生活輔導。
二、教師須運用本局編製之最新版本高中職、國中、國小「資訊素養與倫理」教材,於資訊課程中實施或融入相關學習領域(學科)之教學活動。
三、每學期各校應進行親職資訊素養教育宣導2次及學生網路成癮篩選輔導1次(含)以上,學生「授課率」(註1)應達30%(含)以上,並於111學年度上學期結束之112年2月1日前、111學年度下學期結束之112年7月1日前免備文檢送「資訊素養與倫理」彙總表(附表1)、學校親職宣導暨網路成癮篩選生活輔導成果紀錄表(附表2)送本局備查。
四、教材授課單元表(附表3)、授課教材意見表及相關資料(附表4)請留存學校教務處備查3年。
註1:授課率計算公式:授課率(%)=本教材授課學生人數÷全校學生人數(取整數,小數點後四捨五入)。
肆、實施期程
111年9月至112年8月。
伍、獎勵方式
一、每學期學校進行親職宣導及網路成癮篩選輔導總次數4次以上,且各校教材「授課率」應達30%(含)以上,本局同意各校逕依權責辦理敘獎,說明如下︰
(一)教師獎勵:每學期教師依授課節數為審核標準核予敘獎:授課3節課(含)以上嘉獎1次、授課6節課(含)以上嘉獎2次。
範例:
※甲國小王教師分別於101班、102班、103班教授第一單元「偽基解密-網站識 讀」,則授課節數總計為3節數。
※甲國小李教師分別於201班、202班、203班教授第一單元「偽基解密-網站識讀」,於201班、202班另一堂課再教授第二單元「電郵大放送-網路禮儀」,則授課節數總計為5節數。
(二)行政人員獎勵:為鼓勵各校推動本計畫,並依每學期該校學生授課率及資訊素養親職宣導及網路成癮篩選輔導核予敘獎:
1.授課率達50%(含)以上,親職宣導及網路成癮篩選輔導總次數6次以上:嘉獎1次4人。
2.授課率達70%(含)以上,親職宣導及網路成癮篩選輔導總次數6次以上:嘉
獎2次1人,嘉獎1次4人。
範例:
※甲校全校學生總數為100人,該校已有50名學生學習「資訊素養與倫理」課程,則授課率為50÷100=50%,已達行政人員獎勵50%標準,嘉獎1次2人。
(三)若有人員,同時符合教師及行政人員敘獎標準時,則擇優敘獎。另外請學校本於「獎由下起」原則,辦理行政人員敘獎。另外行政人員獎勵,請根據教材授課率、資訊素養親職宣導及網路成癮篩選輔導活動推動處室,進行敘獎。
二、建議各級私立學校依前項獎勵方式辦理敘獎。
陸、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