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11月15日師大公領字第1061029547號函辦理。
二、請本市公私立國中小教師(含實習教師)如有意願可於107年3月15日前逕依實施計畫投稿。
三、倘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洽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專任助理張雅棋小姐,聯絡電話:(02)7734-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