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小小美術家」112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實施計畫

公告類別:

為激發與培養本市國小在學生對藝術教育的熱愛與融入生活的興趣,推展「藝術即生活」的概念,鼓勵創作成就自我生活的美感,本學年度(112)持續辦理臺北市「小小美術家」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活動。

壹、目的
一、激發兒童藝術潛能,提昇藝術水準。
二、推展美術創作教學,促進創作風氣。
三、加深加廣學生學習,擴展學習效果。

貳、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至6年級學生。

參、活動項目與辦理方式
一、本市各國小執行各學期間「小小美術家」認證獎勵活動
(一)為鼓勵本市國小學生參與美術創作,每位入學新生發送1本「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樣式詳附件1),每次累積滿3個認證章,即可獲得學校頒發之階段認證獎狀1張,每年至多可蓋認證章2枚(6件作品),認證完成頒予相應之獎狀。

(二)獲頒高階獎狀學生可獲本案計畫專屬獎品1份(每位國小學生限領1次),請受獎學生填寫附件11「9次認證心得感想」後,教務處統一送件,待本校領取後請逕行頒發獲高階認證學生。

(三)獲頒高階認證獎狀後仍持續創作受認證獎勵學生,獲校內依附 件1「『小小美術家』認證獎勵」核定通過第10次認證起,其參與各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以下簡稱美創展),無需參加校內初審及複審作業,直接參與決選報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