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終字第10434398200號函暨本中心104年度行事曆辦理。
二、計畫目的:
(一)為輔導本市各級學校以校本特色與歷史文化脈絡,導入設計思考元素,成就創新思維之教學方案與課程設計。
(二)藉由設計思考途徑,活化教學素材,建構創意教材教具設計製作。
(三)引進設計師參與校園教學,帶動學校文創風氣與創新思維。
三、計畫執行方式略以:
(一)請每校於新台幣10萬元上限內提報研習計畫,並限期送交本中心審定後予以補助。
(二)辦理期程:
1、即日起至104年6月30日止。
2、核定並公布入選學校:104年8月20日。
3、經費核銷期限:104年10月30日。
(三)申請項目:
1、教學方法與課程設計。
2、創新教材教具。
四、計畫相關作業程序,應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五、檢送本案研習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