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限個人或團體報名參加,若為團體參加,報名時請附團員名
冊,並推派代表1人。
(二)應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不得以公司行號名義報名。
二、報名時間:104年10月起至104年11月20日止。(以本院104
年10月實際公告為主或至本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查詢
http://www.gec.ey.gov.tw/)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