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全校師生踴躍推薦 --「2016總統教育」

公告類別: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145109A號函
辦理。

二、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
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
良品德及特殊才能之重視,教育部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2016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分為大專、高中(職)、國中
及國小等4組,每校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推薦對
象及條件說明如下:

(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
民國國籍之104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
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
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
體育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本案一律採取網路(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
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
2階段辦理,推薦時間、受理單位及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推薦時間:自104年12月28日起至105年1月20日止(郵
戳為憑)。
(二)受理單位
1、大專組及高中職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
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2、國中組及國小組:本市信義區興雅國小輔導室(地址
:11069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83巷9號)。
(三)應檢附資料:「2016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2016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2016總統教育獎
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及相關書面佐證資料各1式2份

五、本案請各校踴躍推薦學生參加,並請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
關表件至受理單位,逾時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
得異議。
六、旨揭計畫及相關表件,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網
址:http://www.tssh.cyc.edu.tw)及本局網站(網址
http://www.doe.gov.taipei/)下載參考;倘有相關疑
義請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張主任世宗(電話:(05)379
4180轉分機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