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臨時托育補助作業須知

公告類別:

本作業須知補助標準略有修正,說明如下:

(一)六歲以下兒童每小時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一百元,惟本
人或家中同住兄弟姊妹中有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童者
,每小時補助一百二十元。
(二)國民小學階段兒童於非假日臨托,每小時補助一百元,
惟本人或家中同住兄弟姊妹中有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
童者,每小時補助一百二十元。
(三)國民小學階段兒童於假日臨托,除低收入戶每次補助四
百元外,其餘國小一年級及二年級每次補助二百元;國
小三年級以上每次補助一百五十元。
(四)常態性半日托育、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延長托育不適
用本補助。
四、有關本作業須知、申請書表文件之電子檔請至市府社會局
網站(http://www.dosw.gov.tw)/嬰幼兒照顧服務/經
濟補助/臨時托育補助項下下載,如有問題請逕洽市府社會
局承辦人廖子寬(電話:1999轉1622或16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