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熱心公益卡

公告類別:

本校志工服務年資滿3年、每年服務滿50小時以上(服務年資採計送件該年度受理日止)且未領有志願服務榮譽卡者可申請。

志義工憑「臺北市熱心公益卡」進入本市部分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得以免費或優惠。有關優惠場所及措施等相關訊息,請至社會局網頁/志願服務/獎勵表揚/臺北市熱心公益( http://www.dosw.taipei.gov.tw/)下載。

「臺北市熱心公益卡」將於105年6月12日停止發放,原持卡者之優惠期限至10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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