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5年4月6日臺教文(六)字第1050045726號函辦理。 二、各校商借自105年8月1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為期1年),至於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則請詳閱簡章公告,惠請轉知並鼓勵所屬教師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