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57050號函辦理。 二、請本市國中小學校協助於105年5月24日(星期二)前逕依簡章提送「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至「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張育婷小姐收」。 三、對本案倘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聯絡人: (一)簡章釋疑:教育部國教署蔡秀玲,02-77367441。 (二)收件事宜: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張育婷,04-8511888轉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