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3年第10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競賽辦法
一、 緣起和目的
為鼓勵國人正視地理素養在全球化時代的積極意義,地理學界結合中小學教師,自民國94年起辦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在國際上,(美國)國家地理學會(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有感於全球青少年對地理知識的普遍缺乏,並為積極推廣地球村概念,自1993年起舉辦「國家地理世界錦標賽」(National Geographic World Championship)」。我國自2005年起受邀參加,藉由「國中小地理知識大競賽」甄選選手,每兩年派隊參加一次,並於2011年獲得銅牌佳績。
地理科跨自然與人文社會學科,在各國的中小學教育階段多被列為基礎必修課程,強調自然與人文環境的互動,著重地方、區域、國家、全球的關連,並且培養使用地圖(含GIS、RS)、環境觀察、議題討論等技能,極有助於培養青年學子認識環境和理解世界。本競賽辦理目標為:
鼓勵社會領域落實培養實做和高階能力的教學;
激發學生主動關懷環境、鄉土和世界的情懷;
讓具備地理、社會和環境統整能力的學生,有被表揚的機會;
促進社會大眾對環境與世界的關懷,並體認社會領域教學的價值。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教署、科技部
主辦單位:中國地理學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立大學
協辦單位:各縣市教育局、社會科輔導團、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地理學系、國家地理雜誌《中文版》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贊助單位:臺灣國際航電公司(Garmin Taiwan) 、野柳地質公園
三、 參賽對象:經政府核准立案之國中及海外僑校、台商學校的在學學生,且年齡16歲(含)以下者,國中、國小分組競賽。
四、 競賽辦理日期、地點
(一) 學校初賽:2014年9月8-12日,各參賽國中小學擇一日舉行;
(二) 縣市複賽:2014年10月4日(六),由各縣市承辦學校擇一日舉行;
(三) 全國決賽:2014年11月1日(六),在臺灣師大舉行。
五、 競賽方式
(一) 地理知識競賽
1. 學校初賽:各參賽學校自行決定採用筆試或推薦管道,擇一進行。
甲、 推薦:各校自行擬定推薦辦法,並於規定期間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
乙、 筆試:各校自行命題、印卷,於規定期間(9月8-12日)擇一日測驗、閱卷,並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也將寄送一份考題(含答案),提供各國中小承辦師長命題之參考。
2. 縣市複賽:紙筆測驗,包含選擇題和非選擇題;由各縣市複賽承辦學校,於規定日期(10月4日上午)擇一地辦理。主辦單位將於賽前一週寄送考題至各縣市賽承辦人,各縣市輔導團可抽換其中至多10題試題 (更換之題目和答案請送主辦單位)。測驗後請立即掛號寄回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統一閱卷後,以公告優勝名單。
3. 全國決賽:分為準決賽和總決賽兩部份;由主辦單位執行,於11月1日辦理。
- 國小組: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選拔優勝者。
- 國中組:首先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選出前10名後,再以「總決賽現場問答」成績選拔出前三名,包括快問快答、搶答、輪答、實做等多元方式進行。
說明 : 準決賽為紙筆測驗,包含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二)環境觀察能力測驗:
1. 測驗主題:「○○學校校園◎◎環境分布圖」(暫訂)
2. 繪圖方式:請至環境觀察能力測驗ATEO競賽官網下載繪圖格式檔。(網址:http://geo3w.ncue.edu.tw/studentMapping/index.html)
3. 作品圖檔格式:作品完成後,以300 dpi解析度掃瞄成電子圖檔;以JPG格式儲存,並以xxx_yyy為檔名,xxx地理知識大競賽的參賽編號;yyy為參賽者姓名。
4. 評分原則:
(1) 具備地圖的基本要素(圖名、方位、圖例、比例尺、註記等)
(2) 註記表達恰當性
(3) 圖例的表達方式與內容的一致性
(4) 內容與比例尺的合理性
(5) 整體構圖的平衡與美感
(6) 其他:由本屆評審委員會議決議後增修
六、 參賽名額和晉級資格
(一) 地理知識競賽
1. 學校初賽
(1) 參加年級:凡國小所有五、六年級學生可參加,國中所有七至九年級學生可參加,惟實際執行時,由各校自行規劃。
(2) 各校應依班級數計算可派出參加縣市複賽的名額:國中組依7~9年級班級總數計算,國小組依5~6年級班級總數計算。
(3) 依第(2)之班級總數:
a.凡1~10班之學校得推派至多2位同學參加縣市複賽;
b.凡11~20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3位同學參加複賽;
c.凡21~30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4位同學參加複賽,以此類推。
舉例:甲國小五、六年級共有8班,該校可推派至多2位代表;乙國小五、六年級共有12班,該校可推派至多3位代表;丙國中七~九年級共有39班,則該校至多可推派5位代表。
2. 縣市複賽
(1) 凡通過學校初賽,由各參賽學校推薦者,得參加複賽。
(2) 各縣市晉級全國決賽的名額,依「各縣市之參賽學校數」和「全國之參賽學校總數」之比例而定,且國中組及國小組名額分別計算。
舉例:假設全國決賽名額共90名,共有甲、乙、丙三縣市參賽,參加初賽學校數依次分別是10所、15所、5所,比例為2:3:1,則甲縣市前30名、乙縣市前45名、丙縣市前15名學生得參加全國決賽。
(3) 各縣市的國中和國小組至少各有一名保障名額,可參與全國決賽。
3. 全國決賽:凡通過各縣市複賽者,得參加決賽。
(二) 環境觀察能力測驗
1. 國中小學生線上報名與繳交作品,名額以500名為限(暫訂)。
2. 作品審查分初審、複審及決審會議三階段。
3.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邀請地圖與地理教育相關學者專家或資深教師聘任。
4. 活動期程、作品繳交方式等,請見競賽官網 http://aps.ncue.edu.tw/sign_up/
七、 活動時程 (以下年份均為民國104年,日期若有更動,將公布於競賽網站)
八、 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和各級學校教師組成命題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
九、 活動獎勵
對象 項目 數量
學校初賽優勝者 主辦單位頒發之參賽證書乙張、紀念品乙份 約2500份
縣市複賽優勝者 主辦單位頒發之縣市複賽優勝證書乙張 約150份
全國決賽優勝者*1 <地理知識競賽>國中組和國小組之金、銀、銅牌學生/指導老師可獲:教育部獎狀乙張*3、紀念品乙份。
<環境觀察能力測驗>優勝學生/指導老師可獲:教育部獎狀乙張*3、紀念品乙份。 16份
30份
媒體/宣傳贈品 紀念品 約100份
其他
主辦單位將發文:
1. 建請各縣市教育局給予承辦縣市複賽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老師敘獎;
2. 建請各縣市教育局或參賽學校,給予全國決賽表現優異之學生和指導老師敘獎。
*1 參賽選手獲頒之獎狀、獎品等,將以所獲最高名次為準。
*2 全國決賽優勝者獲頒金、銀、銅牌獎狀,以參加決賽人數之10%為原則,但國中組至多不超過10人,國小組至多不超過6人。
金、銀、銅牌的比例,國中組以1:2:7為原則,國小組以1:2:3為原則。
環境觀察能力比賽國中組及國小組均以1:2:3為原則。
*3全國決賽表現優異者可獲頒教育部獎狀。
十、 報名流程 暨 初賽優勝名單回報
(一) 參賽報名:
在本年6月1日~9月7日間線上填寫報名資料。
<地理知識競賽>報名網址:http://PromotingGeog.geo.ntnu.edu.tw
<環境觀察能力測驗>報名網址:http://aps.ncue.edu.tw/sign_up/
線上直接下載填寫完畢之報名表,請學校用印後,傳真給承辦單位。
傳真號碼:02-77343907
收到各校用印後的報名表,才算報名完成,承辦單位也將在競賽官網上每日更新報名成功的學校
(二) <地理知識競賽> 回報推薦晉級複賽學生名單:不論學校採推薦或筆試方式,務請於103年9月18日前,線上登錄學生姓名,否則學生將無法繼續參賽。
(三) <環境觀察能力測驗> 報名與作品繳交日期:本年9月1日至9月20日。
(四) 參加本競賽免付報名費,惟參賽師生需自理參加競賽所需之食宿交通費用,參賽學校需自行負擔學校初賽的所有開支。
※ 若本屆經費許可,將酌予補助離島選手參賽的交通費用。
十一、 費用支出說明
(一) 學校初賽:參賽學校自行負擔所有開支。
(二) 縣市複賽:主辦單位在本計畫項下,撥付辦理縣市複賽業務費開支,包括印刷費、場地布置費、命題費、郵費、監考費、活動保險費等必要開銷。補助金額上限:各縣市以補助10000元為原則,請各承辦學校檢送單據、實報實銷。(複賽前將舉行縣市複賽辦理說明會)
(三) 全國決賽:各縣市參加決賽選手的食宿交通費用,請自理。(若本屆經費許可,將酌予補助離島選手參賽的交通費用)
十二、 活動聯絡
活動期間相關事宜將公告於競賽官網,或以電子郵件通知指導老師和參賽學生。
競賽網頁:http://PromotingGeog.geo.ntnu.edu.tw
承辦單位電子郵件:tngc@deps.ntnu.edu.tw
地址: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臺灣師大地理學系
電話:02-77341660 傳真:02-7734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