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計畫辦理。 2.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育行政工作之推展,更符合學校教育環境現況,本校(含附設幼兒園)服務滿三年且現職未兼行政工作之合格教師,如有意願於103學年度起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科參與行政訓練,請於103年6月30日(星期一)前傳送「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等相關資料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科曾煒傑股長收,電子信箱:wjtseng@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