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一)新生: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二)轉學生
1、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中學七年級、八年級學生。
2、臺北市藝術才能音樂班學生不得報考。
3、所有學生不得跨、降年級報考。
二、報名時間:106年4月6日(星期四)起至106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止,逾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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