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9年3月16日「教育部通報」(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健康管理配合事項)1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0475號函辦理。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109年3月14日起從歐洲27國返臺者均需居家檢疫14天,以及3月15日公布北部高中校園首例境外移入確診病例,爰請貴校(園)務必落實辦理旨揭通報規定。
三、請詳閱旨揭教育部通報,本案重點如下:
(一)主動聯繫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即日起從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包括境外生),學校均須主動聯繫,確認需否
須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
(二)學校經聯繫,確認須居家檢疫者後,請配合如下:為本國教職員工生者,須在自家進行居家檢疫,惟仍請學校
掌握、關懷渠等教職員工生,並提醒擅離居家檢疫住所將被開罰。
(三)學校經聯繫,確認須自主健康管理者後,請配合如下:
提醒渠等教職員工生,依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應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爰請積
極安排其在家或宿舍休息,不要到校。
(四)指揮中心建議事項:自109年3月16日起,從境外返臺學生(含過去14日曾有國外旅遊史),如非前述居家隔離/
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等對象,但自返臺日起外出及上學期間,仍應每日全程配戴口罩、勤洗手、早晚量測體溫直到14天期滿為止。
(五)備妥疫調資料:請依該部發布之防疫工作綱要及相關通函,掌握師生課程及活動紀錄,以利未來疫調進行。
四、檢附教育部國教署原函、教育部通報事項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