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111年8月17日環 訓教字第1116103705號函辦理。
二、訓練目的:使環境教育法第19條提報單位瞭解環境教育之意涵,並熟稔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成果線上提報方式及填寫內容。
三、參訓對象:環境教育法第19條所規範之提報單位。
四、報名期間:報名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每期依報名優先順序各納訓200人。
五、檢附線上報名流程及訓練課程表各1份。
六、本訓練聯絡人請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教務組蔡佳恩,電話:(03)4020789轉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