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致家長的一封信

公告類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8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13360號函辦理。

二、另本局業於111年8月23日北市教體字第11130759981號函發布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教育總指引》,並請各校於開學前完成防疫物資整備、校園清消,及掌握教職員工生疫苗接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