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案計畫目的為: (一)鼓勵現職教師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提升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 (二)儲備本土語言師資,提高本土語言教學品質,落實本土語言之文化傳承。
二、本案換證資格: (一)閩南語、客家語 1、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編制內之現職教師。 2、具閩南語、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
(二)原住民族語 1、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編制內之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2、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高級以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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