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族語教學支援人員36小時認證研習

公告類別:

通過本認證研習班取得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人員認證,

並持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含)者,可至國中小擔任教學支援人員,

並可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

◎參加對象:具下列資格者,依序錄取
1、已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者。

2、本市專職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推廣原住民族語人員等欲增加專業知能者。

(二)研習時間:112年3月18日(星期六)、19日(星期日)、26日(星期日),4月8日(星期六)、
9日(星期日)、15日(星期六)。

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