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一案

公告類別:

「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一案
一、依教育部112年6月30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252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辦理「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並鼓勵教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實施數位教學及分享其教學成果,特辦理旨揭徵選計畫,以激勵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團隊及人員,相關說明臚列如述:
(一)績優中小學學校:由本局辦理初選後,至多薦送3校報名。
(二)績優中小學人員:由本局辦理初選,依學校數比例薦送報名,每30校薦送1名為原則。
(三)優良教案:由本局辦理初選,下設「自主學習組」、「PBL(專題導向學習Project-BasedLearning)學習組」、「新科技組」及「數位素養組」,無上限名額。
(四)計畫徵選收件期間及方式:
1、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
2、收件方式:於報名期間,以「學校全銜—本計畫名稱—徵選類別」命名郵件,將報名表及附件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逕送本局承辦人陳彥均小姐(信箱:ac2625@gov.taipei)。
三、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各類別徵選報名表、徵選附件、審查標準及獎勵方式等規定請詳閱實施計畫,或至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網站最新消息處查詢(網址:https://pads.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