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基市區公車自103年12月15日起正式發行新一代學生悠遊卡

公告類別:

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為防止學生悠遊卡遭冒用及鼓勵學生搭乘大眾運輸,前於103年9月25日起試辦新一代學生悠遊卡,試辦至今系統運作順暢,將自103年12月15日起正式發行新一代學生悠遊卡,悠遊卡記名後,並享有掛失返還餘額的服務,權益更有保障。
為鼓勵學生搭乘公車,購買悠遊卡者享有優惠,並為防止學生悠遊卡遭冒用及維持補貼公平性,以回歸照顧學生本意,悠遊卡公司配合各教育單位學生資料庫建置期程,於103年9月25日起擇定13間學校部分學生進行新一代學生悠遊卡試辦作業,提供約2,106張新一代學生悠遊卡;另在試辦期間,北北基三市之國高中(職)約有430所學校已可利用各教育單位所建學生資料庫系統自動確認學生身分,其餘未在該資料庫系統內之學校學生亦可輕鬆地拍照上傳證件(身分證及學生證)辦理確認;又在試辦時亦透過使用者意見回饋,檢視系統作業環境而提供更友善及更便利的服務,且試辦迄今系統運作順暢,爰自103年12月15日起正式發行。新一代學生悠遊卡可於四大超商(7-ELEVEN、OK、全家及萊爾富)、捷運車站或悠遊卡公司客服中心購買,該卡於首次刷卡搭乘公車之日起20日內享有學生優惠票價,購卡後記名申請之程序如附圖,請於購卡後5日內透過悠遊卡公司客服中心、網站或手機APP完成記名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依通知持卡至指定地點(四大超商、捷運車站、悠遊卡加值機或悠遊卡公司客服中心)約10,341個服務據點,靠卡操作方能設定身分優惠之效期,即可繼續享有學生票優惠,逾期以普通票計價,惟仍可隨時申請記名及靠卡,以享有學生票優惠。
現行流通之各類學生悠遊卡如附表,若已持有有效之數位或校園學生證悠遊卡之學生,無須再購買另1張學生悠遊卡;另以前已購買晶片學生悠遊卡者,透過前述方式記名即可。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特別提醒,購買新一代學生悠遊卡後〈1人限申請1張〉,一定要申請記名及靠卡操作設定優惠效期,才算完成記名程序;另該處也提醒,104年10月31日起押金制學生悠遊卡及未記名之晶片學生悠遊卡皆自動轉成普通卡,不再享有學生優惠票價,請學生儘早完成記名程序。
有關學生悠遊卡改以記名發行之相關資訊,請上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及悠遊卡公司等網站查詢,亦可撥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悠遊卡公司客服專線412-8880詢問。

http://www.pto.taipei.gov.tw/ct.asp?xItem=84792277&ctNode=74620&mp=117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