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中秋節廉政倫理宣導

公告類別:

中秋將屆,請同仁拒受商民餽贈、邀宴和請託關說,並配合下列措施,以維護市府優良公務文化:

(一)遵守市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舉凡與本校有職務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所為之餽贈與邀宴,原則上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重申公務員辦理機關餐敘或其他聯誼活動時,除公務機關基於公務禮儀提供之財物外,應予拒絕或退還。飲宴應酬則不得 參 加,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3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籲請商民不送禮、不邀宴,支持市府相關廉政舉措,並加強宣導市府廉政肅貪中心廉政檢舉專線「1999(外縣市:02- 27208889)轉1743(一起肅貪)」,鼓勵檢舉貪瀆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