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被認助需求學生請聯絡輔導室提出申請需求

公告類別:

就讀臺北市中小學家境清寒學生,提供生活費、 學費補助及急難救助金,期使受認助清寒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請學生家長依申請表(附件一)「填寫說明」填妥申請表,並將學生暨家長手機、e-mail信箱填入,繳交學校承辦人檢核。

教育局認助基金會網站http://www.fhus.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