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係為表彰各校(相關單位)及人員致力於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之傑出貢獻,國教署特辦理旨揭表揚評選
計畫。
評選類別分別為「績優單位」及「績優人員」,需薦送資料說明如下:
(一)推薦表:請條列式填寫112學年度中輟預防及復學輔導事蹟、活動等,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二)中輟溫馨輔導案例:請提供正向積極之中輟溫馨輔導案例〔含Powerpoint簡報(1-2頁,內含2-4張照片電子
檔)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前經評選核定為「績優人員」或曾獲得全國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特殊貢獻獎」者,3年內不得重複薦報。
請有意願報名之教師同仁,於113年6月17日(星期一)前,將報名資料繳交至輔導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