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補助非亞奧運績優運動選手參賽及訓練經費補 助要點」(以下稱補助要點)辦理。
二、有關設籍本市且符合補助要點選手,若規劃申請114年國內 外集訓或參賽,請於113年11月1日至30日函送申請相關資 料過局,逾期不受理。
三、補助要點請逕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法規資— 訊—臺北市/體育類/競技全民運動目—行政規則」下載; 而相關申請表件請於「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常用表 單下載—114年非亞奧運績優運動選手經費補助相關表單」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