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槌球協會114年1月6日(114)槌協錦字第 1140000003號函辦理。
二、為推展槌球運動向下紮根,該協會辦理本案比賽,另本賽 事為教育部公告114年度依「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 補助辦法」第3條規定適用賽事名單之一(網址: 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7977 )。
三、檢附旨案賽事報名表及競賽規程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