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 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同時加速及部分 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14年3 月14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
三、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 於114年4月15日(星期二)或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 函報本局。國小學生於本學年度欲配合學區分發作業升學 國民中學者,其送局申請期限為114年4月15日(星期 二)。
四、前揭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請於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 源中心網站(https://trcgt.tp.edu.tw)下載。倘仍有疑義,請洽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許婷組長(電話: 02—23327125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