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及接種地點:
1、疾管署增購疫苗:接種對象為原113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第一階段之11類對象(不包含本市自購非公費教職員工對象),由本市聯合醫院(下稱聯醫)各院區及附設十二區院外門診部提供接種。
2、含佐劑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為65歲以上長者(含非設籍本市),由聯醫附設十二區院外門診部提供接種。
(二)接種前請確認身分符合接種資格,且113年10月1日以後未曾接種流感疫苗。
(三)未滿9歲幼兒初次接種流感疫苗應接種2劑,應間隔4週以上。
(四)為簡化作業,學生採到院接種,95年9月1日(含) 以後出生學生持「健保卡」即可接種,毋須攜帶補接種單;95年9月1日以前出生之高中職生需持健保卡及「學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