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辦理「臺北市11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之合意性行為行為人情感教育研習班」,請於114年3月20日(星期四)前完成線上報名,參與者可公假派代。
研習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健康教育、輔導領域或護理教師。
研習日期
(一)第一期:114年4月1日(星期二)。
(二)第二期:114年4月28日(星期一)。
研習地點:本中心外辦研習教室/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報名方式:本研習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人員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tp.edu.tw/)報名,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