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與課程發展活化教學,充實各級學校多媒體教材,豐富教師教學內容,提升教學品質。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四、 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或社會人士均可依下列方式報名參加。
(一)【個人報名】:限現職合格教師或退休教師(具有教師證)。
(二)【團體報名】:最多3人,至少一人需為現職合格教師,其餘可為代理教師、實習教師、學生及社會人士。
(三)【非教師組報名】:以報名「教育微電影」甄選為限,歡迎社會人士組隊參賽(與教師組隊、或自行參賽),最多以3人為限。
五、 甄選作品類別:本次甄選作品區分為四大類別,說明如下:
(一)媒體單元教材:發展活化教學,運用媒體素材(例如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片等)製作成的媒體單元教材。
(二)數位學習教材:發展活化教學,運用媒體素材(例如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片等)經過整合設計而達成具有互動、情境、視覺化之學習教材。
(三)電子書教材:發展活化教學,運用媒體素材(例如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片等)製作成的電子書教材。
(四)教育微電影(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短片皆可):教育微電影內涵必須緊扣學習動機與需求的教學設計,如同MOOCs(磨課師)融合了「翻轉課堂」(flipped classroom)精神,教材趨向實用化、精緻化與問題解決。教育微電影內涵包括下列四種:
1.以校園、學校與社區為主要議題或觀點的微電影:取材內容以師生、家長、親師、同儕等彼此互動之間的感人故事,或有關人文體驗與尊重生命之關懷為主。
2.與自然生態為主要議題或觀點的微電影:取材內容以環境教育為主的故事,或有關自然生態與尊重生命之關懷為主。
3.社會重要議題的微電影:取材內容以在當今社會變動下與教育激盪所產生之事件,探討如幼托整合、十二年國教、成人及繼續教育、新移民等相關議題之微電影。
4.性別平等教育,或與金錢有關的價值觀與理財投資等議題。
本次甄選活動優先選取1.具抽象概念單元且教學時較難處理之議題、2.較有迷思概念之議題、3.不同於前期入選作品之相關議題;前期入選作品展示於「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網站」(網址,http://tmrc.tp.edu.tw/ ),建議參加甄選主題內容以上項議題為首要考量。
六、報名與作品上傳期間
(一)報名:104年7月1日至7月31日
1.【線上報名】:參加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教育微電影參賽者請至臺北市10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多媒體單元教材甄選活動網站(http://tmrc.tp.edu.tw/event/報名),系統會寄發參賽者之參賽編號與密碼。
2.【郵寄資料】:所有甄選作品(每件)均需檢附下列2項文件,以取得甄選資格(惟參加教育微電影甄選的非教師組只需繳交作品授權同意書)。
(1)合格教師證書影印本:若為團體參選,則教師證書影印本由第一作者繳交即可。
(2)作品授權同意書:團體參選者之作品授權同意書需所有成員簽名。作品授權同意書請至「檔案下載」處下載。
(3)注意:若投稿2件以上作品,必須分開準備上述2項文件資料,參賽者完成報名後必須於報名截止日(104年7月31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
地址:11291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研究組 黃惠美編審收。
(二)作品上傳:104年8月1日至8月31日晚上11時59分59秒前完成。參加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及參加教育微電影甄選者,一律採線上作品上傳,參賽者逾時上傳之作品均不列入評審。
七、甄選作品支援規格
(一)媒體單元教材:格式請以*.htm(網頁檔)、*.pdf(AdobeReader檔)、*.doc、docx (MSWord 文件檔)、*.txt(一般文字檔)、*.ppt、pptx (MSPowerPoint 簡報檔)、*.xls 、xlsx (MSExcel 資料檔)、*.swf(Flash播放檔)、*.flv(Flash執行檔)、*.css(HTML文檔)、*.js(JavaScript)、*.jpg(圖檔) 、*.bmp (圖檔)、*.gif(圖檔)、*.pcx(圖檔)、*.png(圖檔) 、*.tga(Targa全彩圖形檔)、*.tif(TIFF 格式圖檔) 、*.ico(Windows 的圖示檔)等普遍格式為宜,原始檔案總容量小於150MB。
(二)數位學習教材:格式請以可結合影音視訊與教案,並能產出html連結檔之製作軟體為主,如MS Producer、Easy Studio、Stream Author、Screen Watch Producer等製作檔案格式,原始檔案總容量小於150MB。
(三)電子書教材:格式請以可結合教案、圖片與影音視訊,並能產出html連結檔之電子書製作軟體為主,原始檔案總容量小於150MB。
(四)教育微電影:格式請以行動載具可以播放的格式為宜,作品以5至10分鐘為限,原始檔案總容量小於500MB。參賽者應為導演本人並為該完成作品之著作人,擁有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五)其他注意事項
1.作品製作以坊間現有之常用多媒體製作工具為主,請避免使用特殊工具,以利未來推廣使用。
2.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不得連結其他網站或運用非經授權圖片、影片、音樂等為內容;且作品之版權不得為授權其他單位使用。
3.須提供完整安裝程式、教材執行程式及操作手冊(至少詳述使用硬體、軟體環境、基本配備需求、安裝程序軟體操作方法、教學指引或課程學習大綱等)。
4.參賽作品須上傳該作品所有的檔案至甄選活動網站伺服器上,參賽者不得將其作品內的檔案連結至外部伺服器上。
八、作品繳交內容說明:繳交作品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皆可正常執行,若無法執行則視同放棄參選資格參賽者必須上傳之資料包含:
(一)【甄選作品】: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原始檔案總容量小於150MB,教育微電影原始檔案總容量小於500MB,支援格式參考甄選作品支援規格。
(二)【素材資料夾壓縮檔】:原始檔案小於150MB,壓縮檔限定*.zip(素材檔資料夾.zip)。素材必須加以分類,例如:照片資料夾、fla檔資料夾(或swf檔資料夾)、聲音檔資料夾、影片檔資料夾等,並以doc檔說明內含之素材檔與檔案數量,連同已經分類的各種素材資料夾置放於素材檔資料夾壓縮(素材檔資料夾.zip)後上傳,檔案原始總容量小於150MB。教育微電影參賽者並須製作2分鐘以內精簡版本作為素材檔,提供於網路或其他宣傳媒體使用,精簡版本原始檔案總容量小於150MB。
(三)【教學簡案】:建議為*.doc、*.ppt、*.pdf或*.open office等皆可壓縮為*.zip檔之檔案。
(四)【操作說明】:建議為*.doc、*.ppt、*.pdf或*.open office等皆可壓縮為*.zip檔之檔案。
(五)上述四項皆為評審重要依據,若有短缺則不列入評審。
九、作品繳交注意事項
(一)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不得連結其他網站或使用非經授權之圖片、影片、音樂等;且作品之版權必須為未授權其他單位使用者。
(二)參選者上傳作品後,請務必預覽作品確認作品無誤,因甄選作品格式不限網路可播放檔案,若作品屬於非網路可連結播放檔案,建議下載後預覽。
(三)參選者完成報名之後必須郵寄的資料包括:1.合格教師證書影印本(每件作品至少一張,參加紀錄片甄選之非教師人員不受此限)、2.作品授權同意書。
十、評審方式
(一)甄選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學者或專家籌組成評審小組於10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進行第一階段之初審、複審,於104年11月1日至20日進行第二階段之決審。
(二)所有甄選作品概不退還(參選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承辦單位籌組評審小組評選優良作品。
(三)評審標準
1.本次評選為優良之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教育微電影,不以作品資料量多寡為考量,而是強調如何在教學活動中設計「多媒體教材」,以輔助教師教學或學生學習之用;教育微電影內容應具有教育意涵並能引發學生人文體驗與尊重生命之關懷、或了解與自己生活相關社會重要議題之微電影為考量。
2.評審要項包含
正確性:(1)架構合邏輯 (2)內容正確(3)多媒體功能正確(如超連結、影音呈現等)。
完整性:(1)上傳(或郵寄)資料完整(2)知識內涵完整 (3)教學活動設計完整。
實用性:(1)符合本年度甄選教材之重點議題(2)符合學習者學習能力 (3)符合學習者生活經驗(4)教學時間安排適當(5)在現行教學環境中具體可行。
活潑性:(1)介面親和 (2)版面美工活潑 (3)具創意(4)引發驚奇 (5)能啟發思想、擴展視野。
(四)評審流程
1.評審流程分二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進行初審與複審。
2.第二階段進行決審以評定入選作品名單及等級;入選作品之等級分為:特優、優等與佳作,最後評定結果公布在本甄選活動網站。
十一、甄選價購
(一)甄選用途:主辦單位依甄選評審結果,價購入選作品及其版權(全校授權),置放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網站(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以供各級學校教師教學使用。
(二)入選作品等級共分為特優、優等、佳作,其版權價購費如下:
1.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特優3萬元,優等2萬元,佳作1萬元。
2.教育微電影:特優5萬元,優等3萬元,佳作2萬元。
(三)本年度預計甄選之作品數量如下:
1.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等合計為:特優3名、優等6名、佳作15名。
2.教育微電影:特優2名、優等3名、佳作6名。
(四)評審小組得視報名作品數及品質增減名額。
(五)各入選作品於價購時將依法扣除10%稅金,以及2%二代補充健保費。
(六)入選作品之作者應依規定期限內辦理入選作品版權價購,價購文件如下:
1.承辦單位於入選作品評定等級後以電子郵件寄送版權費領據(doc.檔案格式)給參選者。
2.存帳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印本一份(存摺帳戶姓名需與版權費領據所列者同)。
3.入選作品作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將上述兩項文件掛號寄回承辦單位。
十二、版權說明
(一)同意遵守「臺北市10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多媒體單元教材甄選」活動之各項規定,保證本甄選作品係未經刊登使用之原創作品,且未獲得其他單位的獎勵,參賽者不得運用前已獲獎或已經授權之同一作品投稿本次甄選活動。
(二)所有甄選作品概不退還(參選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承辦單位籌組評審小組評選優良作品。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與本作品參選作者所共同所有。本作品參選作者同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擁有專屬無償使用權,得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推廣、公布、發行和以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
(四)本作品參選作者擔保本作品內容合法和有效存在,未侵害或抄襲他人之著作,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第三人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之侵害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資格或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原發之版權價購費、版權價購證明書之外,並自負法律責任;且參選作者應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要求方式出面解決,並應賠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因此所遭受之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害賠償金及和解金。
(五)參選作者享有授權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若授權標的為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得因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製作及利用授權標的,同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開發表授權作品。
(六)承辦單位得視需要請得獎者配合修改作品。
(七)承辦單位將入選作品公開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網站(如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http://tmrc.tp.edu.tw/;臺北益教網);提供各級學校教師作為教學相關活動時使用,作者不得有異議。如為線上資料庫則需配合移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提供之伺服器安裝,建置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網站(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http://tmrc.tp.edu.tw/ )。
(八)參加本甄選活動之作品(作者)於得獎後,如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版權價購相關事宜,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將其作品於得獎名單中剔除。
(九)甄選作品若係已獲獎之同一作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將其作品於得獎名單中剔除。
(十)本活動因係屬軟體版權價購,由承辦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寄發版權價購證明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PDF檔案),不另予以敘獎。
十三、本活動聯絡: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聯絡人:黃惠美編審
聯絡電話:02-28616942轉236
傳真:02-2861-6413
E-MAIL:huimei@mail.tiec.tp.edu.tw、 huimei@tp.edu.tw
地址:11291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十四、本計畫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