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訂於104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辦理「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活動

公告類別:

一、依教育部104年3月11日臺教社(四)字第1040030435號函辦理。

二、旨揭徵稿活動重要資訊如下:

(一)徵稿時間:自104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

(二)錄取公告時間:104年9月1日(公告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該部各單位/4.終身教育司)。

(三)收件方式:一律採電子郵寄方式,請傳送至活動專屬信箱:blgtingbun@gmail.com

(四)徵選作品一經採錄,每篇稿費為新臺幣900元。相關規定及細節,詳見原函附件之「徵稿原則」內容。

三、請協助於學校網站首頁公告,並務必轉知貴校閩南語授課及指導教師(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