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4學年度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基地學校計畫」一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030號函及114年4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228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學校教師具備媒體素養知能,發展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之課程模組及教材教案,落實並精進發展結合媒體素養教育之校訂課程,並以區域推廣模式分享及協助他校發展媒體素養教育課程,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新辦學校需一次申請3年計畫,並由國教署採一次核定,分年撥付辦理;續辦學校則提報該學年度之修正計畫及經費表。
四、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派員參加線上說明會,以了解114學年度計畫重點,相關訊息如下:
(一)會議時間:1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
(二)會議連結: https://meet.google.com /esq-eotr-qed。
五、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詳閱附件計畫,高中請逕向國教署提出申請,國中小請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免備文檢附申請書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各教育階段承辦人信箱:
(一)國小:國小教育科游育馨科員,電子信箱:mp5996@ gov.taipei,電話:(02)2720-8889,分機6371。
(二)國中:中等教育科黃富財課程督學,電子信箱:bm1623@gov.taipei,電話:(02)2720-8889,分機6353。
(三)電子檔請將「核章後」計畫申請書「彩色掃描」為1個 PDF檔,並同時寄送PDF檔及WORD檔,俾利編輯。
六、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教署委辦團隊國立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專案助理陳小姐或藍小姐,電話:(02)3366-3366轉55758。
七、檢送旨揭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