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北市政府114年4月18日府授交管字第11430297102號函 辦理。
二、旨揭禁止區域為臺北市政府中心點半徑1.5公里,禁止時間 自114年5月17日0時至114年5月17日24時止。
三、檢附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公告、時間及範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