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對象:經政府核准立案之國中及海外僑校、台商學校的在學學生,且年齡16歲(含)以下者,國中、國小分組競賽。
二、競賽類別:含地理知識競賽與環境觀察能力測驗(分國中組、國小組辦理)。
三、辦理方式
(一) 地理知識競賽
1. 學校初賽:各參賽學校自行決定採用筆試或推薦管道,擇一進行。
(1)推薦:各校自行擬定推薦辦法,並於規定期間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
(2)筆試:各校自行命題、印卷,於規定期間(9月1-8日)擇一日測驗、閱卷,並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也將寄送一份考題(含答案),提供各國中小承辦師長命題之參考。
2. 縣市複賽:紙筆測驗,包含選擇題和非選擇題;由各縣市複賽承辦學校,於規定日期(10月3日上午)擇一地辦理。主辦單位將於賽前一週寄送考題至各縣市賽承辦人,各縣市輔導團可抽換其中至多10題試題 (更換之題目和答案請送主辦單位)。測驗後請立即掛號寄回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統一閱卷後,以公告優勝名單。
3. 全國決賽:分為準決賽和總決賽兩部份;由主辦單位執行,於11月7日辦理。
- 國小組: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選拔優勝者。
- 國中組:首先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選出前10名後,再以「總決賽現場問答」成績選拔出前三名,包括快問快答、搶答、輪答、實做等多元方式進行。
說明 : 準決賽為紙筆測驗,包含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二) 環境觀察能力測驗
1. 測驗主題「◎◎◎◎ 環境分佈圖」,◎◎◎◎自訂。
2. 繪圖方式:請至環境觀察能力測驗ATEO競賽官網下載繪圖格式檔。
(網址:http://geo3w.ncue.edu.tw/studentMapping/index.html)
3. 作品圖檔格式:作品完成後,以300 dpi解析度掃瞄成電子圖檔;以JPG格式儲存,並以xxx_yyy為檔名,xxx地理知識大競賽的參賽編號;yyy為參賽者姓名。
4. 評分原則:
(1) 具備地圖的基本要素(圖名、方位、圖例、比例尺、註記等)
(2) 註記表達恰當性
(3) 圖例的表達方式與內容的一致性
(4) 內容與比例尺的合理性
(5) 整體構圖的平衡與美感
(6) 其他:由本屆評審委員會議決議後增修
四、參賽名額和晉級資格
(一) 地理知識競賽
1. 學校初賽:原則上,國小~所有五、六年級學生可參加,國中~所有七至九年級可參加;惟實際執行時,由各校自行規劃。 各校得派出參加縣市複賽的名額,國中組依7~9年級班級總數計算;國小組依5~6年級班級總數計算。依上述之班級總數: (1) 凡1~10班之學校得推派至多2位同學參加縣市複賽; (2) 凡11~20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3位同學參加複賽; (3) 凡21~30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4位同學參加複賽,以此類推。 舉例:甲國小五、六年級共有8班,該校可推派至多2位代表;乙國小五、六年級共有12班,該校可推派至多3位代表;丙國中七~九年級共有39班,則該校至多可推派5位代表。
2. 縣市複賽:凡通過各學校初賽,由學校推薦者,可參加複賽。 各縣市晉級全國決賽的名額,由「各縣市之參賽學校數」和「全國之參賽學校總數」的比例而定;國中組及國小組名額分別計算。舉例:假設全國決賽名額共90名,共有甲、乙、丙三縣市參賽,參加初賽學校數依次分別是10所、15所、5所,比例為2:3:1,則甲縣市前30名、乙縣市前45名、丙縣市前15名學生得參加全國決賽。
※ 各縣市的國中和國小組至少各有一名保障名額,可參與全國決賽。
3. 全國決賽:凡通過各縣市複賽者,可參加決賽。
(二) 環境觀察能力測驗
1. 國中小學生線上報名與繳交作品,名額以300名為限(暫訂)。
2. 作品審查分初審、複審及決審會議三階段。
3.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邀請地圖與地理教育相關學者專家或資深教師聘任。
詳見網站http://promotinggeog.geo.ntnu.edu.tw/tngc/main.do?fwd=con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