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國民小學品行優良努力向學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公告類別: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作計畫。
二、目的:鼓勵孝行可嘉、品行優良、熱心助人並努力向學之學生,以蔚為良好風氣。
三、對象:凡本市國小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二項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申請學生之家庭符合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60萬元以下者。
 (二)申請學生符合品行優良、孝行可嘉、熱心助人、努力向學足為楷模者。
四、金額:每名獎助學金新臺幣參仟元整。
五、申請、審核及薦送方式
(一)申請方式:由導師推薦並填具申請審查表及推薦函(如附件一、二)向學校承辦處室提出申請,上開資料留校備查。
 (二)審查方式:由學校組成評審委員會依獎學金人數一覽表(附件三),審酌學生實際狀況,確實推薦一名孝行可嘉、品行優良及努力向學足堪楷模之學生。
 (三)薦送方式:於每年度5月18日前將學校承辦人員聯繫名冊(附件四)及學生獎助學金名冊(附件五)備文函報本市信義區永春國民小學並副知本局,並將電子檔寄至 ycpshelp@gmail.com該校蕭主任彙整。
六、學校評審委員會組成
(一)召集人:校長。
(二)行政代表3~5人。
(三)教師代表1~3人。
(四)教師會代表1人。
(五)家長會代表1人。
七、頒發方式:擇期舉行公開頒獎表揚典禮,並另函通知。
八、經費來源:由教育局年度預算及熱心教育之善心人士提供之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計畫奉核可後辦理,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