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加強本市國民小學教師及家長幼童軍領導知能,精進童軍人力資源,並落實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行動方案,本局委託永安國小承辦旨揭活動,請各校轉知相關人員報名參加。
二、本案訓練活動訊息如下:
(一)日期:
1、第一階段:105年5月20日(星期五)至5月22日(星期日)。
2、第二階段:104年5月27日(星期五)至5月29日(星期日)。
(二)地點:中華民國童軍陽明山活動中心(地址: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10號)。
(三)辦理方式:兩階段皆採3天2夜露營方式辦理。
(四)經費:由本局年度相關經費預算支應。
(五)報名對象與錄取順序:
1、下列人員除校長及教育局相關人員外,須為已參加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獲頒結業證書滿六個月以上者始
得報名(報名時應檢附結業證書影印本)。
2、報名截止日時,如報名人數超過活動名額,則依據下列優先順序錄取,屬同一優先順序列者,則以報名先
後順序錄取之。
(1)第一優先人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校長。
(2)第二優先人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主任、組長及教師。
(3)第三優先人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擔任校內幼童軍團服務員之家長。
(六)名額:本案活動名額以24人為限。
(七)證書頒發:
1、本訓練假中華民國童軍陽明山活動中心童軍營地舉行,依據研習營之規定不得請假或缺席,須全程參與始
可核發結訓證書。
2、完成下列三部作業者,再由輔導員陳報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核頒木章及木章證書。
(1)第一部作業:書面作業探討,探討主題依據國家研習營之第一部作業題目。
(2)第二部作業:木章訓練課程。(本期計畫之訓練)
(3)第三部作業:童軍服務承諾,由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指派輔導員協助輔導,並考核通過。(八)參與訓練服裝:獲錄取學員請務必穿著整齊之幼童軍服務員制服。
三、各校有意願並符合本實施計畫報名資格者,請填妥附件報名表,經校內核章程序後,由學校協助於105年4月1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逕送永安國小學務處 (公文聯絡箱號碼:039)。
四、本案活動錄取名單及報到須知,屆時將由永安國小另函各校通知,各校並可自105年4月15日(星期五)起,至該校網站首頁「本校活動資訊」處查詢(網址:http://web.yaes.tp.edu.tw/front/bin/home.phtml),獲錄取之各校
教職員,本局核予公假派代出席。
五、檢附「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05年度第218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畫」(含報名表)1份,各校如對上開活動有疑問,請逕洽永安國小訓育組陳盈如組長(聯絡電話:25335672轉222;傳真:02-8509-1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