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市府政風處105年4月14日北市政三字第10530394200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05年4月8日廉預字第10500324630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鼓勵學生充分發揮創意及想像力,在老師或家長的協助指導下共同創造故事,藉由活動提供學生表演舞台與發揮創意機會,培養親子間情感與提升數位能力,活動內容摘要如下:
(一)參賽資格:全國各縣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老師、家長。
(二)參賽組別: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及反毒創作組。
(三)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
(四)報名及徵件日期:自105年3月7日起至6月26日止。
(五)報名網址:http://story.funpark.com.tw/2016/。
三、檢附活動競賽辦法2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