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研習班本中心於105年6月1日北市師教字第10530228400號函知貴校派員參加在案。
二、為配合相關行政作業,原辦理時間本(105)年8月10至12日(星期三至五)三天,更改為本年8月10及15、16日(星期三及星期一、二)三天;造成不便,尚祈見諒。
三、相關研習資訊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