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3年度區域性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士東國小-打造未來設計師

公告類別:

(一)參加對象

       103年度暑假後升上五、六年級學生

(二)報名資格

符合下列任一項報名資格者:

1.參加創造力相關競賽表現優異(請檢附證明,如獎狀或作品照片)

2.參加創造力相關活動、方案表現優異(請檢附證明,如活動、研習參加證明或作品照片)。

3.經該校教師推薦(請檢附教師推薦函,填具教師對學生創造思考特質與表現的說明及推薦理由)。

(三)學校推薦之順序

各校推薦人數若超過1人,則請該校先排序推薦順序,順位標準如下:

*第一順位:參加創造力相關競賽表現優異

*第二順位:參加創造力相關活動、方案表現優異

*第三順位:經該校教師推薦

(四)錄取標準

1.若報名人數低於30人,凡符合報名資格者,皆予以錄取報名。

2.若報名人數超過30 名時,各校先錄取 1 名(若學校超過30校,則以抽籤方式決定)

3.若各校錄取1名後,尚有名額,則抽籤方式決定學校,並以其第二順位推薦學生錄取。

4.若尚有名額,則依上述此規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