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本校師生踴躍推薦學生參加教育部「2017總統教育獎」

公告類別: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43106A號函
辦理。
二、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
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良品德及特
殊才能之重視,教育部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2017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分為大專、高中(職)、國
中及國小等4組,每校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推薦
對象及條件說明如下:
(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
民國國籍之105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
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
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
體育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本案一律採取網路(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
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
審2階段辦理,推薦時間、受理單位、應檢附資料及注意
事項如下:
(一)推薦時間:自105年12月30日(星期五)起至106年1月1
9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
(二)受理單位
1、大專組及高中職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
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2、國中組及國小組:本市信義區興雅國小輔導室(地址
:11069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83巷9號)。
(三)應檢附資料:以下資料均應檢附1式2份。
1、2017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2、2017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3、2017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
4、相關書面佐證資料
(四)注意事項
1、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
位印信及相關簽章。
2、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者,視同資料不全,不
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五、旨揭計畫及相關表件,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網
址:http://www.tssh.cyc.edu.tw/)及本局網站(網址
http://www.doe.gov.taipei/)下載參考。
六、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張主任世宗,聯絡電話
:(05)3794180分機670。
七、檢附2017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