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時00分至中午12時30分
1.本市105年度獲補助推動駐校藝術家實施計畫學校及106年度欲申請計畫學校業務承辦人,至少薦派1人參 加。
2.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藝術與人文領域、特教及資源班教師,請各校踴躍薦派教師參加。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