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限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2、3、4及5年級在學學生,跨、降級參加聯合招生鑑定或資格不符者均不受理。(招生學校及各年級招生名額請詳閱簡章)
報名時間:106年4月13日(星期四)至4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