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卓越藝術教育計畫─106年度國中小藝文教師視覺藝術組、音樂組及表演藝術組增能工作坊

公告類別:

一、依據本局106年4月14日北市教綜字第10633544200號函續辦。

二、為促進教師對十二年國教課綱及領綱的之理解,研發素養導向的課綱轉化與教學範例,本局辦理藝文教師增能工作坊計畫,並透過跨校專業學習社群,以強化藝文教師共備共學教案及課程設計之能力。

三、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研習對象:

1、視覺藝術組:臺北市公、私立國中及國小每校務必薦派至少1名視覺藝術教師參與所屬學層研習。

2、音樂組:臺北市公、私立國中及國小每校務必薦派至少1名音樂教師參與所屬學層研習。

3、表演藝術組:臺北市公、私立國中及國小每校薦派至少1名表演藝術教師參與所屬學層研習。

4、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卓越藝術教育計畫-藝文教師社群組工作小組成員。

(二)報名方式:參與研習之教師請於即日起依承辦學校所訂報名截止日,至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系統網址(http://insc.tp.edu.tw/)依報名程序辦理報名。

四、為發揮研習效益,本局同意本市所屬國中小藝文教師以同組別為前提,參加跨學層增能研習(如國小視覺藝術教師參與國中視覺藝術增能研習),參與本學期研習者,將優先邀請參與106學年度跨校藝文教師專業社群。

五、本研習之所屬學層教師、專業社群及擔任講座之教師,核予公假及課務派代;另跨學層參與研習之教師得以公假且課務自理方式報名參加研習。

六、有關本案場地提供及相關研習辦理事項,惠請下列學校協助:

(一)視覺藝術:介壽國中、石牌國中、麗山國小及新生國小。

(二)音樂:景興國中、興華國小及南港國小。

(三)表演藝術:大直高中及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七、如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洽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總務處朱美銀主任,電話:(02)2932-3794分機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