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5)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數位學生證使用期限說明

公告類別:

一、臺北市教育局發行之數位學生證結合悠遊卡功能,學生可持數位學生證搭乘臺北
市公共運輸工具,並享有學生票價優惠。

二、105學年畢業生於106年6月份畢業,升學後新生數位學生證於9月起陸續
發放,為避免學生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無數位學生證使用之空窗期,援例
畢業生可持原數位學生證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效期限至106年10月31
日止,106年11月1日後將改以普通票費率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