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06年宣導裝設住警器兒童繪畫比賽」活動

公告類別:

一、依內政部106年9月26日內授消字1060823626號函辦理。
二、旨揭兒童繪畫比賽活動得獎者之頒獎日期預定於106年12月5日併內政部消防署「106年全國消防志工菁英、資深義消人員暨優良防火防災場所表揚活動」共同舉辦,為符合活動時程,爰修正旨揭辦法第8點及第13點如下:
(一)第8點:將「初選後於106年11月13日(星期一)前送本部消防署彙整」修正為「初選後於106年10月31日(星期二)前送本部消防署彙整」。
(二)第13點:將「106年12月22日(星期五)公布於本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修正為「106年11月27日(星期一)公布於本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請各校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並於期限內將參選作品寄送至本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收(地址:信義區松仁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