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芳和國民中學轉型實驗學校其107學年度新生入學 相關事宜

公告類別:

一、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6條之規定辦理。
二、本市芳和國中將於107學年度轉型為實驗學校,其學區規
劃業於107年1月23日經本市107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學區劃
分及調整審議委員會報告,先予敘明。
三、本市芳和國中學區調整如下說明:
(一)共同學區
1、佔招生比例:40%。
2、學區範圍:
(1)信義區黎安里、黎忠里、黎平里第14-24鄰:芳和
國中及信義國中共同學區。
(2)信義區黎順里:無調整,維持芳和國中及信義國中
共同學區。
(3)大安區黎和里、黎孝里及芳和里第1、2、7-18鄰:
芳和國中、信義國中及和平高中共同學區。
(4)大安區黎元里:芳和國中及和平高中
(5)大安區學府里第6-15鄰:無調整,維持芳和國中及
民族國中共同學區。
(6)大安區芳和里第6鄰:調整,維持芳和國中及和平
高中共同學區。
(二)大學區
1、佔招生比例:60%。
2、緣由:為提供本市學生參與實驗教育之機會,爰開放
部分名額予設籍本市之學生,經扣除共同學區40%名
額,大學區學生招生比例訂為60%。
四、為維護學生就學權益,請本市和平高中、信義國中及民族
國中依據上開調整擴大學區範圍,配合招收設籍上開里鄰
之國小應屆畢業生。
五、另請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協助公告本案入學簡章並配合於10
7年3月1日(星期四)前,將設籍芳和國中學區之新生入學
卡送至該校,俾利後續報名及錄取作業完成後進行資料比
對,設籍其餘學校者,依本市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
作業工作進度表期程辦理。俟該校新生於107年3月28日新
生報到確認後,將歸還未錄取學生之新生入學卡至國小端
,請國小端協助轉達學生及家長至共同學區學校或原學區
學校報到,以確實掌握所有學生入學動向。
六、檢送「臺北市立芳和國民中學107學年新生入學簡章」1份

七、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芳和國民中學,註冊組長林坤
曉先生,電話:2732-1961轉203。